在现场,执法人员发现一个中年男子正在一台炒货机面前繁忙着,周围还摆放一些炒货用的用具。所占用的当地是一个巷子,但其实是该楼的消防通道。经查询,当事人汪某,湖北人,2006年到南京做小生意。随后他在邻近租当地做起运营炒货的生意,由于销量好就预备自己炒着卖。他自行把炒货机放在龙江小区阳光广场的巷子里运营,直到被城管执法人员查到。
他表明,自己在炒货的时分加香精是正常的操作,但没有想到香味居然扰民了。城管人员告知他,这种行为首先是不合法占道运营,其次占有了消防通道,春节前,城管人员正对辖区内安全隐患进行排查,这个也归于安全隐患,有必要当即撤销。通过说服教育,他自动撤离了这个过道。据《扬子晚报》